(一)确定财产损失类别。区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依据正规维修发票、购买发票结合折旧确定价值,间接损失按实际发生且合理的费用认定。
(二)协商或评估损失金额。当事人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
(三)通过诉讼认定损失。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维修清单、发票、评估报告等证据综合认定。
(四)明确赔偿责任。醉酒驾驶者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对财产损失不予赔偿,但会垫付一定范围内的抢救费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