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自首的犯罪嫌疑人,若想避免被直接刑事拘留,可积极向司法机关表明自身犯罪情节轻微,如主动提供能证明犯罪危害较小、主观恶性不大的证据。
(二)若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条件,可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等能保证遵守规定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