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车损险,在车辆因掉进河里等意外事故受损时,可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额范围内按实际损失赔偿维修费用,车辆全损时按约定赔付,此时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保留车辆受损相关证据。
(二)当车辆掉进河里导致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且车主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可让保险公司在相应责任限额内赔偿,同时配合保险公司勘查定损。
(三)若存在酒驾、无证驾驶等违反法律法规或保险合同约定情形导致事故,需承担可能被保险公司拒赔的后果,应避免此类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