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犯罪嫌疑人进入侦查阶段,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起,家属没有会见权,只有律师能会见,这是为保障侦查工作顺利开展,避免干扰证据收集等情况。
(2)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家属在符合规定时可会见。不过各看守所一般会对会见时间和次数作出规定,常见的是每月1至2次,且安排在每周或每月的固定时间。
(3)由于不同地区看守所管理规定有别,具体的会见次数需以当地规定为准。
(4)家属若要会见,需提前预约并按规定程序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时间和场所进行。
提醒:家属在会见前务必了解当地看守所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程序申请会见,避免因不了解规定而无法会见。不同案件情况可能对会见有不同影响,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