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存在危险驾驶行为,应立即停止,避免情节进一步恶化。
(二)如因醉酒等涉嫌危险驾驶被查处,要积极配合执法,如实陈述情况,争取坦白情节。
(三)若造成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救助伤者,主动报警并保护现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争取取得谅解。
(四)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如校车司机、危化品运输司机等,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杜绝超员、超速、违规运输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