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取保候审到期且被取保候审人遵守规定,到期一年保证金未退还时,被取保候审人可依据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有关法律文书,向执行机关即指定银行申请退还保证金。这是合法合理的诉求表达途径。
(2)若执行机关拒绝退还,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执行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督促,促使问题得到解决。
(3)也可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反映,该机关有责任核实情况,并责令执行机关退还保证金。
(4)若上述途径均未能解决问题,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具有法律监督职责,会依法处理此类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的申诉。
提醒:申请退还保证金时要保存好相关通知和文书,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