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子女抚养费减免的情况,若符合上述三种情形,给付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如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申请减免,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等;因犯罪被收监改造,可提供服刑相关证明。
(二)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积极沟通协商减免事宜,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
(三)若双方协商不成,给付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减免抚养费,要在诉讼中清晰阐述自身符合减免情形的事实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这表明在给付方无经济能力等情况下,可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和数额进行调整,与上述抚养费减免情形的处理原则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