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机关职责:执行机关要做好刑罚执行工作,密切关注罪犯服刑表现,收集整理罪犯确有悔改或立功的相关材料,及时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
(二)人民法院工作:法院收到建议书后,应组织合议庭认真审理,依据事实判断罪犯是否符合假释条件,符合的裁定予以假释。
(三)遵守法定程序: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假释的法定程序,非经此程序不得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此条规定虽表述为减刑程序,但假释程序与之类似,强调了假释需经法定程序由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