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判断是否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要从犯罪主体、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客观方面考量,实施生产或销售假药行为不论有无危害后果均可能构罪,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会加重处罚。
法律解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主体涵盖自然人和单位,主观上需是故意,即明知是假药还进行生产、销售。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客观方面,只要有生产或销售依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此罪。即便未造成危害后果,也不影响定罪。而当使用假药导致轻伤、重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时,会加重处罚。如果在药品生产、销售方面存在疑惑,不确定自身行为是否涉及违法犯罪,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