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申请调查令一般有以下步骤:
1.?确定申请主体:通常为民间借贷案件中的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在某些地区一般要求由律师作为申请人。
2.?准备申请材料
- 申请书:详细写明申请调查令的目的、涉及的案件信息、需要调查的具体事项等。
- 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申请人为律师的,需提供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等。
- 案件相关材料:如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能证明案件事实与申请调查令事项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及案件的受理通知书等。
3.?填写申请书内容
- 明确调查对象和范围:具体指出需要调查的单位或个人,例如具体的银行、房产管理部门等,以及明确要调查的事项,如调查对方的银行账户流水、房产信息、车辆登记信息等。
- 说明申请理由:阐述因何种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例如证据由第三方掌握且对方不配合提供,或涉及国家有关部门保存须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等。
4.?提交申请:将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受理该民间借贷案件的法院,一般可通过法院的立案窗口或指定的提交渠道进行提交。
5.?法院审核与决定: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请主体资格、申请理由是否充分、申请调查的事项与案件是否具有关联性等。如果申请符合规定,法院会批准并出具调查令;如果申请存在问题,法院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作出修改,也可能直接驳回申请。
6.?领取调查令:经法院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或其委托的律师可前往法院领取调查令,领取时需仔细核对调查令上的内容,如案号、申请人信息、调查对象、调查事项、有效期限等是否准确无误。
7.?持令调查:由律师等持令人按照调查令的要求向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查,被调查方应配合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持令人需严格遵守调查令的规定和法律程序,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