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当防卫方面,在面对不法侵害时,要及时采取制止行为,但注意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比如遇到小偷行窃,将其制服即可,不要过度殴打导致重伤等严重后果。
(二)紧急避险时,要确认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行为,并且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例如为了躲避车辆撞到行人,不得已撞坏了路边的物品,但物品损失不能过大。
(三)对于法令行为、正当业务行为和被害人承诺,实施时要确保符合相应的条件和规定,比如医生进行手术需获得患者有效承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