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包括平等主体间因人身和财产关系引发的诉讼,以及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的其他案件,但不包括非平等主体纠纷和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因人身关系如婚姻、继承、名誉权纠纷,财产关系如合同、侵权、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法院予以受理。
2.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其他案件,像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等非讼案件,也在受理范围。
3.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如行政机关内部人事任免,法院不受理。
4.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如劳动争议需先经仲裁,不属直接受理的民事诉讼范畴。
建议遇到纠纷先判断是否属平等主体间争议,再看是否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符合受理范围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