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共同过失犯罪,司法实践中要仔细分析各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分别根据他们的行为定罪量刑,而不是将他们作为共同犯罪处理。
(二)面对同时犯,要确认各行为人之间是否存在意思联络,若没有则认定为单独犯罪,让各行为人对自身行为负责。
(三)当遇到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情况,准确判断超出部分,由实施该超出行为的人独自承担刑事责任,其他共犯人无需担责。
(四)对于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行为,应按相关罪名单独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不认定为共同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