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小区公共用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个别居民占公共用地做菜园,明显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共有部分权利的规定。
(2)业主自行沟通协商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这体现了业主之间的自我协调和解决纠纷的意愿。若协商不成,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组织,出面调解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3)物业服务企业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公共区域有管理职责,制止占用人的行为是其应尽义务。
(4)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如城管部门,拥有依法处理侵占公共用地违法行为的权力,业主向其投诉能借助行政力量解决问题。
(5)当其他途径都无法解决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后手段,可要求占用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提醒: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业主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沟通记录、现场照片等。不同案件情况可能存在差异,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