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司法赔偿案件适用两年时效规定,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算,最后六个月因法定原因可中止。
法律解析:
司法赔偿案件不适用诉讼时效,而是有专门的两年时效规定。这两年从赔偿请求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时开始计算,不过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纳入这两年时效内。并且在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如果赔偿请求人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时效会中止,等中止原因消除后,时效期间接着计算。明确这些时效规定,能让赔偿请求人清楚何时该主张自己的权利。所以,赔偿请求人一定要在规定时效内提出赔偿请求,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若在司法赔偿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