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时注意留存记录,如文字聊天、语音通话记录等,以便后续有迹可循。
(二)仔细审查微信记录,保证能清晰体现双方身份、借款金额、用途等重要信息,让证据更有说服力。
(三)务必保存好微信转账和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像手机等,同时做好截图、录屏和打印工作,防止原始数据丢失。
(四)准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与相关证据,确保诉讼流程顺利进行。
(五)若对方不出庭,可等待法院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对方不还钱,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微信转账和聊天记录属于即时通信信息,可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