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共同过失犯罪情况,司法机关应分别审查各行为人在事件中的过失行为和责任,依据其各自行为对应的罪名进行处罚,而不是将他们作为共同犯罪处理。
(二)对于一方故意、一方过失的行为,需仔细区分双方主观故意内容,根据各自的主观状态和客观行为分别认定恰当的罪名。
(三)处理同时犯案件时,要确认各行为人之间是否存在意思联络,若没有则分别对他们的犯罪行为进行定罪量刑。
(四)当发现有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行为,应明确超出部分的实施者,让其单独承担超出部分的责任,其他共犯人不承担该部分责任。
(五)对于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等行为,应将其与主犯罪行区分开,对实施窝藏等行为的人单独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