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遭遇网络诈骗后,要及时保存各类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将与诈骗者的交流完整保存,确保能清晰体现交流过程、承诺及诱导内容。
(二)转账记录务必留存,可通过银行或支付平台导出,以此明确资金流向和诈骗金额。
(三)若涉及虚拟货币、虚拟商品交易,保留好交易凭证。
(四)有通话的情况下,对通话进行录音,并妥善保存。
(五)涉及虚假投资、购物等网站,及时进行页面截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