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生产、销售违禁减肥药可能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或生产、销售假药罪,会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相应刑罚。
法律解析:
若违禁减肥药中添加了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像西布曲明等,就符合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此类物质食品的情况,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若违禁减肥药属于依照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等情形的假药,生产、销售该类假药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对于这两种犯罪行为,都会依据情节轻重处以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同时还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违禁减肥药不仅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也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果对生产、销售违禁减肥药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