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要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明确被告被羁押时长,确定管辖法院。若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选择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未超过一年的,选择被告原住所地法院。
(二)法院受理后,原告可与法院保持沟通,了解送达诉讼文书的进度。
(三)开庭时,原告应积极配合法院在羁押场所就地审理的安排,保障自身诉讼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未超过一年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