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成年有前科不构成累犯,这是基于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才构成累犯,但排除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所以即便未成年人有犯罪前科,之后再犯罪也不认定为累犯。
2.法律这样规定是因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可塑性强。对未成年人应以教育、感化和挽救为主,不按累犯论处能更好地体现对他们的特殊保护,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3.为保障这一规定有效实施,司法机关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严格遵循特殊保护原则,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帮扶工作。学校和家庭要积极配合,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环境,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