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人员死亡,需判断具体适用罪名。若行为人只是违反交规致一人死亡且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或死亡三人以上负同等责任,一般按交通肇事罪处理。此时要收集事故相关证据,如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证明责任划分情况。
(二)若行为人主观故意,实施类似放火、决水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致人员死亡,比如醉酒闹市高速行驶,应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需收集能证明行为人主观故意及行为危险性的证据,像行车记录仪视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