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合同与准备材料:抵押双方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准备双方身份证明、土地使用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
(二)提出申请:抵押双方向土地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抵押登记申请,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三)审核材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申请和材料,核查其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抵押地块是否符合抵押条件。
(四)完成登记:审核通过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土地登记簿上记载,并向抵押权人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五)咨询差异: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办理前先咨询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