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异地法院可提起离婚诉讼,但要符合相应条件,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特定情形下可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当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非住院就医的地方。而在被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这些特殊情况下,原告可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这一系列规定明确了不同情形下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如果在离婚诉讼管辖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