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人身损害案中,鉴定费先由申请方垫付,最终承担主体依具体情况确定,可协商,协商不成一般“谁主张、谁负担”,诉讼中法院会依情况判决,可能由败诉方承担或部分分担。
法律解析:
在人身损害案里,鉴定费承担有明确规则。首先,当事人可自行协商鉴定费承担,按协商结果执行。若无法协商,遵循“谁主张、谁负担”原则,即举证方先支付。而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来判定。若一方胜诉,通常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确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费用数额。比如原告申请鉴定证明被告侵权致损,胜诉时被告承担鉴定费,败诉则原告自行承担。若您在人身损害案件中遇到鉴定费承担等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为您提供更详细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