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私藏枪支弹药行为,若想避免追诉风险,应主动在追诉时效内将枪支弹药上缴相关部门。
(二)若已处于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法院受理案件阶段,不要逃避侦查或审判,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三)被害人若发现私藏枪支弹药行为,应在追诉期限内及时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提出控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