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怀孕被决定监外执行,执行机关未在10天内通知相关情况,罪犯本人或近亲属可主动联系决定机关询问,也可向检察院反映,权益受损可收集证据索赔,要保留相关材料。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监外执行,执行机关有及时通知的义务。当执行机关未在规定的10天内通知相关情况时,罪犯本人或其近亲属主动联系作出监外执行决定的机关,像法院、监狱管理机关等,能了解进度。人民检察院对监外执行的决定和执行负有法律监督职责,向其反映情况可促使相关机关依法履职。若因未及时通知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当事人收集证据主张赔偿是合理合法的。保留好与监外执行相关的材料,如决定书等,能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持。如果大家在监外执行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