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分行为特征。若行为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事故,倾向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若行为是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等,应考虑非法采矿罪。
(二)判断主观故意。重大责任事故罪主观为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却因疏忽未预见,或虽预见但轻信能避免;非法采矿罪主观是故意,即明知行为违法仍为之。
(三)考量危害后果。重大责任事故罪要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非法采矿罪不要求必须有实际危害后果,情节严重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