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疑似诈骗情况报案,要尽可能提供详细准确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协助公安机关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标准。
(二)若自身被怀疑涉及诈骗但未被拘留,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询问,如实说明情况。
(三)若认为公安机关对诈骗案件的处理不当,可通过合法途径,如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等方式进行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