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快速完成离婚诉讼,可尽量选择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争取适用简易程序,这样能在三个月内审结。
(二)若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若无新情况、新理由,不要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避免法院不予受理。
(三)若对一审判决不服要上诉,需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二审审限为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