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轻伤二级累犯,如果想争取从轻量刑,当事人应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表现出悔罪态度。
(二)可以积极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争取立功表现。
(三)积极对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弥补其遭受的损失,并努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达成谅解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同时,该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分别对自首和立功的从轻、减轻处罚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