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若想离婚,应尽量收集女方出轨达到重婚、与他人同居等严重程度的证据,如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以此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增加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二)男方作为无过错方,一旦法院判决离婚,要及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准备好相关费用票据等证明物质损失的材料,以及因女方出轨造成精神痛苦的相关说明。
(三)若女方出轨情节轻微,男方也可尝试在法庭上表达修复感情的意愿,配合法院调解工作,尝试挽回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