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害人,若遭遇强奸案,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提供准确详细的证据和线索。即便谅解犯罪嫌疑人,也要明白谅解不影响司法程序推进,但可在量刑阶段提出意见。
(二)对于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案件,不受被害人谅解影响是否立案和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量刑时综合考虑被害人谅解等情节。
(三)对于犯罪嫌疑人,争取被害人谅解是可以的,但不能误以为谅解就能撤案,应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