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欠债不还,一般不能直接拘留法人代表,因为公司是独立法人,以自身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
(二)若公司欠债经法院判决进入执行阶段,法定代表人有妨碍司法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等行为,像隐藏、转移财产,拒绝报告财产情况等,法院会根据情节轻重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若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债务的连带保证人,未履行保证责任,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