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主需明确自己是否投保车损险,这是获得赔偿的基础。
(二)了解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区分其与出险时实际价值的高低关系,以此确定赔偿计算依据。
(三)清楚实际价值的计算方法,即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注意折旧按月算且不足一月不计算。
(四)确保车辆全损情况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和程序,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