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制造企业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控体系,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监控到成品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二)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让员工了解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法律后果。
(三)企业要做好产品销售记录,准确统计销售金额,避免因销售金额统计不清而导致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