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委托他人监护需以未成年人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委托事项不会损害其权益,若委托明显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则可能无效。
(二)父母委托监护后仍保留监护人资格,要持续关注未成年人状况,当受委托人履职不当时,父母可依法处理。
(三)若因受托人的过错致使未成年人权益受损,受托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