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犯罪嫌疑人一方,在被刑事拘留后,应积极配合调查,如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律师能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
(二)如果是家属一方,在得知亲人被刑事拘留后,要保持冷静,尽快了解涉嫌的罪名和关押场所,可考虑为其准备必要的生活用品,也可委托律师去会见了解情况。
(三)对于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