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借钱为父母治病产生债务的情况,在离婚时,若想认定为共同债务,需明确该债务是为履行赡养义务,且符合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条件。
(二)若不想承担该债务,能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等法定情形,就可不认定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