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商标具备独创性、可复制性等作品特征时可能受著作权保护,商标设计人创作完成即享有著作权,委托设计有约定按约定确定归属,无约定归受托人,有争议可通过相关证据证明权利归属。
法律解析:
商标和著作权分属不同知识产权,商标若具有独创性,也就是独立创作并非抄袭,像独特设计的图形商标由创作者独立构思线条、色彩、构图等元素,且能以印刷、复印等有形形式复制,就满足作品特征,可能受著作权保护。商标设计人完成创作就拥有著作权,委托设计商标的情况下,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著作权归受托人。当商标归属著作权出现争议,可凭借著作权登记证书、创作底稿等证据来证明权利归属。如果在商标著作权归属方面遇到问题或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