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借条双方均为自然人且未写利率,出借人不能主张利息,应接受视为无利息的结果。
(二)若一方为非自然人且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时,要准备好能证明当地或双方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的材料,帮助法院确定利息。
(三)企业之间借款未约定利息,出借方若要主张逾期利息,需保留好借款相关凭证,证明对方逾期还款事实,以便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