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侦查阶段,若案情简单,应注意在2个月内完成侦查工作;若案情复杂,侦查机关要及时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延长1个月;对于特定重大复杂案件以及可能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要按规定向省级检察院申请延长相应期限。
(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一般应在1个月内完成审查,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15日;若需补充侦查,要在规定的2次、每次1个月的时间内完成。
(三)审判阶段,法院一审通常要在2个月内审结,至迟不超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需及时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延长3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