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销售有害食品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此类犯罪危害极大,必须依法严惩。在生产、销售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此类原料的食品,会根据不同情形量刑。仅实施该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为应对此类犯罪,一是要加强市场监管,建立严格的食品生产销售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二是司法机关在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做到罪责刑相适应,以起到震慑犯罪的作用。三是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消费者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