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涉外婚姻抚养权纠纷,国内法院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特定情况原告住所地法院也可管辖,抚养权判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还需考虑国际条约、双边协定及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法律解析:
在涉外婚姻抚养权问题上,国内法院的管辖有明确规则。若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经常居住地,我国法院有管辖权;若被告不在境内,而原告在境内有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原告住所地法院可管辖。确定管辖法院后,抚养权的判定主要围绕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子女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判决,已满八周岁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此外,若存在国际条约或双边协定,需按相关规定处理,还可能涉及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若遇到涉外婚姻抚养权纠纷且情况复杂,涉及国际条约等专业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