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一方私自欠债,首先要了解债务用途,收集借款用于个人或家庭的相关证据,如消费记录、转账凭证等。
(二)若对债务性质有争议,可与对方协商,明确债务承担方式并形成书面协议。
(三)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判定债务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