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超期羁押情况,当事人可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诉,要求其说明超期羁押的理由并立即解除羁押。
(二)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控告。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对于超期羁押等违法行为有权进行监督和纠正。
(三)聘请律师,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通过法律程序要求解除超期羁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