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第二次离婚官司中成功离婚,原告要积极收集法定离婚情形的证据。比如通过拍照、录像、报警记录等证明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或实施家庭暴力;用社区证明、戒毒记录等证明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以租房合同、分居协议等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二)在收集证据时,要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确保其能被法院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