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根据刑事诉讼规定,案件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时,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此为法定不起诉。这体现了法律对证据充分性的严格要求,保障被追诉人的合法权益。
(2)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若被不起诉人在押需立即释放,这是保障人身自由的重要体现。
(3)公安机关对该决定有救济途径,可要求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以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
(4)被害人不服有两种救济方式,一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公诉,二是直接向法院起诉,保障了被害人的追诉权利。
(5)被不起诉人对特定不起诉决定不服,可在七日内申诉。
提醒:不同主体在面对不起诉决定时,应注意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救济权利,案情不同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