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法定事由撤销债权转让,可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普通程序案件一般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要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加快进程。
(二)双方协商一致撤销债权转让,积极与对方沟通,争取快速达成共识并签订撤销协议。
(三)无论哪种方式撤销,都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和执行法院,可采用书面形式确保通知有迹可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