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扣分情况:营运客车(不含公交)、校车载人超核定人数未达20%,或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核定人数20%以上,扣3分;营运客车(不含公交)、校车超核定人数20%以上,扣6分。这种规定旨在通过扣分对超载行为进行约束,促使驾驶员遵守载客规定。
(2)罚款情况: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额定乘员,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违规载货,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核定载质量,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违规载客,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罚款的额度根据超载的程度不同而有所变化,以体现对不同严重程度超载行为的惩戒。
提醒: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车辆核定人数和载质量行驶,避免超载带来的扣分和罚款风险。不同车辆超载情况对应不同处罚,具体案情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